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一日内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等事项需报告[9] - 发生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0]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及时报告[13]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重大信息[14] - 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告知[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15] 信息报告时间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当日需向董秘报告[19]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报告[28] 信息分级与管理 - 公司根据未公开重大信息影响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21] - 绝密级信息公开前知情人员控制在董事等范围内[21] - 机密级信息可由其他董事等确定[23] - 机密级信息公开前知情范围特定,未经批准不得扩大[24] - 秘密级信息公开前知情人员控制在必要接触人员范围,未经批准不得扩大[24]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6][27]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汇集和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7] 资料报送与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秘[29]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多种情形[3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35]
科大国创(3005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