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7年3月17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8万股,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6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4]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特定经济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1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7][18] 审计与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6] -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决策应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25]
瀛通通讯(00286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