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4MA1MHNE46U[3] - 公司住所为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邮政编码为6214135[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66.6667万股,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6日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形,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5]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董事[17]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20]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8][29]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配[28][29]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7]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此时应经董事会决议[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2][33]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33]
盛景微(60337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