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03

控股股东条件 - 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0%以上(含30%)的股份[15] - 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公司30%以上(含30%)的表决权或控制相应表决权行使[15]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8]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9]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9]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至少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23]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及以上的股东书面要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议更换董事,或在召开年度股东会前提出选举或更换董事的临时提案[44][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5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9] 股东股份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独立董事相关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49] - 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等情况,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9] 董事选举相关 - 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所持票数乘以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51][52] 董事会相关 - 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41] - 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46] - 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事先通知并向股东会说明原因[47] - 非会议期间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下一次股东会上追认通过[42] 利润分配相关 -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或转增)[63] 类别股份相关 - 增加或减少类别股份数目等十二种情形视为变更或废除某类别股东权利[65] - 涉及公司章程特定事项时,受影响类别股东在类别股东会上有表决权,有利害关系股东无表决权[66]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9]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的,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70] - 类别股东会议以与股东会尽可能相同程序举行,股东会举行程序条款适用于类别股东会议[68] - 召开类别股东会,书面通知期限与非类别股东会相同,应告知会议事项、日期和地点[78] - 类别股东会议通知只送给有权表决股东[79]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80] - 内资股股东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视为不同类别股东[8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