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科瑞思科瑞思(SZ:301314)2025-10-28 10:56

董事选举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2] - 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2] - 候选人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2才能当选[2]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6] - 投票时只投同意票,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9] - 股东所投票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董事人数[9] 再次选举规定 - 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2[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需再次选举[11] - 再次选举以实际缺额为基数实行累积投票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