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 - 公司章程
科瑞思科瑞思(SZ:301314)2025-10-28 10:56

上市及股份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06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25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52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交易及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4]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非独立董事4名[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2] - 公司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1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5]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2年为负数可适当降低现金分红比例[18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93] - 公司指定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