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议案[2] - 将“高管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等表述调整[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日常办事机构 - 设立组织人事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办协助工作[3] 职责与决策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3]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 会议相关 - 多方可提议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3]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