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独立董事人数与选举 - 人数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少于三名[12] - 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会选举决定[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任期届满前可经法定程序解除,需披露理由[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5]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8] - 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要求公司说明并披露[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公司相关责任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31]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4] 独立董事报告情形 - 被免职认为理由不当向交易所报告[24] - 两名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向交易所报告[24][27] - 对公司或董高涉嫌违法违规报告董事会未处理向交易所报告[24]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白云山(00874) - 海外监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