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002099)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5种交易提交股东会审批[3] - 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3]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不超30万元授权董事长审批,30 - 300万元提交董事会,超300万元经股东会批准[5] - 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授权董事长,300 - 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下提交董事会,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股东会批准[5] 合同审批 - 非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授权董事长,10% - 50%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7] 其他事项审批 - 对外赞助、捐赠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5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批,超10%或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不超100万元授权董事长[8] - 同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超3亿元授权总经理,超3亿元授权董事长[8] 限制规定 -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不得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参照相关规定[7] 权责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须在授权范围内工作,越权造成损失或影响将处理责任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