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威马农机威马农机(SZ:301533)2025-10-28 10:1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10日内召集[8][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0][12] 会议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4][15]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委托和受托出席有相关限制[16] 会议表决方式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0] - 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赞成,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特殊事项决议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出正式报告并据此决议[27]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29]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包括届次、时间等内容,出席人员需签名,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1][32][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书面说明,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34]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5] 档案保存期限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