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 -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5-10-28 1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8] 股东信息 - 北京京巨丰能源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544690%[17]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000000%[17] - 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25017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董事为1人[9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单笔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银行授信或贷款[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累计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1] 其他相关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