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5-10-28 10: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7]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秘书[18] - 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9][12][13] - 组织董事等接受法规培训[12] 董事会秘书权利 - 公司重大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5]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5]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9]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依新规[21] - 修改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解释[22][23] - 细则经审议通过生效[2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5] - 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