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南大光电南大光电(SZ:300346)2025-10-28 10: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 交易审议标准 - 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方面[10] 事项审议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等除规定情形外由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超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审议[1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17][1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7] 议案提出规则 - 董事会成员等可提议案,特定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临时议案[20][22] - 除特定情况外,议案应提前5日送交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23] 会议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3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34] 表决相关规定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至少10年[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规则[39] - 非现场会议表决,主持人要求秘书通知结果时间[39]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40] 特殊事项决议 - 董事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等,按草案先决议,待正式报告再决议[42]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4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可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董事签字[45][4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8] 决议落实与规则修订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可要求高管纠正违规[50]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修订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施行[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