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6,640,535股,全部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治理结构与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1] - 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5项制度,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59][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0]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按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开等参加股东会[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含累计)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含累计)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关注[38] - 关联交易金额(含累计)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4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等[51]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54] - 公司解散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需依法办理设立登记[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5]
银之杰(30008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