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381.7633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43817633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21] 股权结构 - 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785.7143万股,持股比例53.571% [14] - 安徽恺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0000万股,持股比例3.000% [14] - 马秀慧持股10857.1428万股,持股比例21.714% [14] - 王耀海持股10508.8457万股,持股比例21.018% [14]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名[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的15%[15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8]
欧普照明(60351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