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600332)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办法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 2025年10月28日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为关联方垫付费用等[2] 资金使用规定 - 未经批准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或担保[4] - 关联方不得通过垫支费用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4] 责任与组织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和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7]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监控与审计 - 附属企业财务部门监控异常汇报,财务部异常向领导小组汇报[8] - 审计师审计时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违规处理 -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诉讼[9] - 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布[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