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 承担公司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8] 选聘与解聘规定 - 选聘、评审等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10年[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25]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5]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向董事会提交选聘议案[8]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7]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7]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27]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9]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况[29]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情况[30]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情况[30]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人员情况[31] 违规处理措施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31]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31]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31]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32]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