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10-28 09:39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信息上报规则 - 控股子公司联络人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两个工作日内上报信息[4]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提交董事长审定[17] 定期报告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5]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及时报告[15] 违规处理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