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5-10-28 09:39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的董事、高管执行期满未逾2年或3年或期限未满不能任职[6] 离职义务 - 离职董高忠实义务辞任生效或任期结束后两年内有效[10] - 离职董高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10]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10月27日发布,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