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等相关主体[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审核管理工作[3]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审批并要求对方签保密承诺函[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报送或使用信息将视情节处罚或追责[13] - 违规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2] - 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将追究法律责任[22] 其他要求 - 公司需将相关人员登记备案[23] - 相关方需承诺控制范围和遵守保密义务等[27] - 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需立即通知公司[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