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09: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13] 工作制度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并负责解释[18]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