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09:3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2025年10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5] - 特定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结合议题不定期召开[8] - 提前三天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8] 会议组织与表决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1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15]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十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