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09:33

委员会制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人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年按需召开,两名或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提前五日通知[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0] 下设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6]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