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金鹰股份金鹰股份(SH:600232)2025-10-28 09:3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无则执行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都无则执行推定价格,再无则执行协议价[9] 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14]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由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按章程和议事规则表决[15]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关联董事或股东回避、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原则[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使用[7]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关联交易提案 -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提议案,说明具体事项、定价依据和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12]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12][13]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7]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方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决议审核文件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审核7类文件[24]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所需文件外,还需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董事会决议[25]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1]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制度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