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600488)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19] 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执行,履行决策程序时关联方回避并披露信息[6][8]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报告经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8] - 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清欠方案并采取措施追讨[11][18] 担保与审批规定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审批和支付严格执行规定[11] 股东与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等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长不召开董事会会议时,相关流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6] 责任与处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处分及经济处罚[16] - 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6]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