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3013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8]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检查可行性等[1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18]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六个月内实施[18]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22][23][24]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履行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审议与核查 - 公司变更用途、使用超募及节余资金达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8] - 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9]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1] - 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5][32] 其他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披露信息[25] - 公司特定情形视为用途变更[26] - 当年有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审核并披露结论[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