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多浦乐多浦乐(SZ:301528)2025-10-28 09:03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8] - 自筹预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月内置换[13] 项目论证与资金安排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2]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五百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程序[14]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一千万元,股东会审议[14]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超募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结项明确计划[17] - 闲置超募现金管理或补流,说明理由并审议披露[18] 现金管理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高安全、流动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可质押[19]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属改变用途[21] - 变更用途新项目投主业,董事会选并分析可行性[22] 项目差异处理 - 实际与计划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4] 核查与审核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5] - 当年使用资金,聘请会计师审核并披露结论[25]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鉴证,异常需整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