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嘉亨家化(SZ:300955)2025-10-28 09:0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1] - 信息披露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需进行业绩预告[11] - 当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1]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0] 信息披露文件与审计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8] - 已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9]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16]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经理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2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不得披露[2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审阅、组织披露[23] 其他制度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2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0]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1]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32]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3] - 证券事务部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36]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的文件[37] - 公司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降薪、扣奖、解聘等[39]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