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 -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9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334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334万股[24] 股东出资 - 曾正雄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2251.5万股[23] - united creation management limited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1163.5万股[23] - 比安达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505.5万股[23] - 东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379.5万股[23] - 富兰克林控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500万股[23] - 昆山曼尼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以净资产出资认购109万股[23]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股东权益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相关资料,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申请[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40] 会议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类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三类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5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类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5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7]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说明理由并公告[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5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55]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71]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7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1][182][183]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1][182]
优德精密(30054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