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3004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蓝海华腾蓝海华腾(SZ:300484)2025-10-28 08:2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比例不符规定应60日内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涉及自身利益事项表决回避,无法表决提交董事会[24][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9]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34] - 董事会秘书及时通知并提供资料[3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