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种业(30018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神农种业神农种业(SZ:300189)2025-10-28 08:27

信息披露人员及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责任人[3]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28]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担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会计报告担责[29] 信息披露规则 - 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信息,且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其他平台发布[6] - 董事、高管需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8]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预计无法保密定期财务数据或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等超过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需披露[21] -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达到一定比例公司应及时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及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27]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各部门、子公司重大事项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相关公告[38] 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