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6,416,107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86,416,107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86,416,107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起诉[26][27]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8]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交易需满足一定标准才需股东会审议,如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34] - 审议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5] - 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9]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5]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4]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且超5000万元[1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6]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8]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0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0]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15]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时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电子邮件以到达对方服务器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以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信息[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21][122]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合并、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1][122]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书面协议约定除外[122]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27]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127]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8]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6]
海容冷链(60318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