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603085) -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SH:603085)2025-10-28 0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7,100,0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97,100,00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数为7,500万,每股面值1元[12] - 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认购5,4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2%[13] - 陈邦锐认购75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0%[13] - 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75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0%[13] - 陈昂扬认购225.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13] - 王瑞琦认购225.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13] - 陈春友认购15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13]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2][113]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