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000812) -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报告类型与披露时间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2]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9]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9]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报[9] - 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9] 内幕交易限制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2]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满足特定情形时应审计[14]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4]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8] - 半年度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8] - 因特定情形进行年度业绩预告,应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多项数据[19] - 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0][21] - 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1]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局应作专项说明[25] - 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职尽责,关注中小股东权益[21] - 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等[23][25] - 因董事、高管失职致定期报告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8] - 各职能部门等出现问题,董事局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28] - 会计师事务所致定期报告披露违规,公司可建议处分责任人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