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条例
科技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董事组成[7] - 设主任委员1名[7] - 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11] 职责与条例 - 审议研发进展等事项[9][10]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2] - 条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3]
科技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董事组成[7] - 设主任委员1名[7] - 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11] 职责与条例 - 审议研发进展等事项[9][10]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2] - 条例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