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茂硕电源茂硕电源(SZ:002660)2025-10-27 12:43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对外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9][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9] 董事会与调剂规定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 担保限制与评估 - 申请担保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担保[8] - 公司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对外担保风险[14] 担保流程与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需全面审查,不符要求可拒绝担保[15]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17]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9] 披露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17] - 公司为他人担保出现问题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 披露内容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及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22]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未按制度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