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瑞凌股份瑞凌股份(SZ:300154)2025-10-27 12:09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近36个月受相关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职责与原则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7] - 履行职责须遵守诚信原则[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聘任时签保密协议[9][12]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