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3006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杰恩设计杰恩设计(SZ:300668)2025-10-27 11:51

信息披露职责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41][45] - 持股 5%以上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2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一定比例需关注或经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重大诉讼等涉案金额占比及金额达到标准需及时披露[31] - 预计净利润同比变动超 50%等需进行业绩预告[32] - 回购股份占比每增加 1%需披露进展[3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 30%需立即披露[34] - 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职超三个月需及时披露[35] - 重要研发项目研发失败等需立即披露[35] -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等需及时披露[36][37] 信息披露时间与形式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1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信息披露流程与机构 - 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44] - 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董秘负责协调组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41][45][4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46] - 经营管理机构及时报告经营情况,答复询问并提供资料[47][4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5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解释和修订[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