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0029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除特定情况,涉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7]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特定还款情况需及时报告[8] - 日常交易签署合同,涉购买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3种情况需报告[8] - 关联交易(除担保)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3种情况需报告[10]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情况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1] 重大变更事项 - 变更公司名称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章程变更要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报告[1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4] - 报告人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等并向证券事务部汇报[14] - 董事会秘书判断信息是否达披露标准并负责相关披露工作[14] 信息报告程序 - 所报告信息出现特定情形报告人应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17]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后向证券事务部汇报[17] - 报告人向董事会秘书履行通知义务按规定程序进行[18] 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