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致尚科技致尚科技(SZ:301486)2025-10-27 11:3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出现规定情形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信息[4]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报告执行情况[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签意向书或协议应报告主要内容[14] - 重大事件获批准或被否决应报告相关情况[14] - 重大事件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4]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提前报告并持续汇报进程[14] 人员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董事会[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9]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责任追究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相关人员企业将被追究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