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智迪科技智迪科技(SZ:301503)2025-10-27 11:37

人员变动披露与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确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工作移交与义务遵守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短在任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仍须遵守义务[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追责复核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