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智迪科技智迪科技(SZ:301503)2025-10-27 11:3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4] 审批权限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6] - 审批交易标的最近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但在5000万元以下[6] - 审批交易标的最近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但在500万元以下[6] - 审批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但在5000万元以下[7] - 审批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但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但在500万元以下[7] 审议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超任一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 - 子公司对外投资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3] - 公司可在发展战略调整、投资项目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4]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审批后由申请部门或子公司牵头实施[16] - 各部门对投资项目动态监督,证券事务部组织监督实施情况[16] - 证券事务部跟进、监督、管理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异常向董事会报告[16] - 总经理发现重大疏漏等可修改、变更或终止投资方案[16] - 内审部对项目审计,行使监督检查权[17] - 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1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配合披露[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