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智迪科技智迪科技(SZ:301503)2025-10-27 11:37

资金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到期提前终止需1个月内签新协议[6][7]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5]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方[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10%以内(含)由总经理批准,10% - 30%由董事长批准[11] - 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5]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应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15]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总额30%[19]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9]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5]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7] 违规处理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或风险,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 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