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8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5]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16]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后与最新预计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0]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常设及接待机构[30] - 董秘办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39] - 总裁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秘办汇总整理,财务信息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39][40] - 重大信息报告时,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董秘办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42] - 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长或总裁需确认重大事件并授权办理[44]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秘办审核方可发布[4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涉及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47] - 董事长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50]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53] - 内部审计机构需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3]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5]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需受处分[56]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7]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其他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3] - 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H股用中英文[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