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持有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施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子公司[6]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会议议案会前上报公司审核[9]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接受公司委托中介审计[11] - 子公司每季度末对关联交易和往来对账[13]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14] 资金管理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出借资金、提供担保和对外抵押、质押资产[12]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审批通过后实施[12] 战略规划 - 子公司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战略规划,报公司备案后执行[14] - 子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求编制报告,报公司备案后执行[14]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8] - 委派人员需具备相关知识并了解重大事项决策程序[28] - 子公司董监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29] 审计监督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多种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整改公司审计意见[23][32]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等情况跟踪监控与评估分析[23] 信息报告 - 子公司按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5] - 子公司对特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6] 激励政策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政策[28] 制度废止 - 本制度生效后原《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