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1:2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7]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由专职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10]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人士不得担任[11]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工作[8][9] - 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4][15] - 负责股价敏感资料保密及补救报告[15] - 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名册等资料[14] - 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6] 聘任与解聘 - 股份公司设立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7][18]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19] - 聘任同时应聘任有资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19] - 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22]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2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信息公告审核签名后发布[25]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追究责任[29]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