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盛景微盛景微(SH:603375)2025-10-27 11:19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审议后董事会披露[15] - 低于规定金额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7] 委托理财限制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过半数,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4] 日常关联交易 - 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审议,报告分类汇总披露[2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27] 豁免审议情况 - 与关联人进行8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32]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达标准且均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32] 披露与定价 - 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向交易所提交文件[35]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需披露定价依据[3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