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8]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或股权性质证券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9]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0]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0] 任期离职减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相关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4] 减持增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应公告原因[15] - 减持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董事、高管应报告减持进展并说明与事项关系[16] - 增持期间发生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董事、高管应调整增持计划并报告披露[16] 报告公告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18]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4][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修订[23]
盛洋科技(603703)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