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博雅生物博雅生物(SZ:300294)2025-10-27 11:05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原制度(2024年3月)废止[32] 信息报告标准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7]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等情形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8] 异常情况报告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需报告[13] 股东信息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 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时,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15]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安排初步审查并确定处理方式[2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