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若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等岗位五年以上全职经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候选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8] 独立董事禁止任职情形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13]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3]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不得任职[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9] - 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20][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5]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相关会议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7] - 审计委员会季度至少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4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42] - 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44] - 及时通知决策事项,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44] - 董事会秘书协助履职,办理公告事宜[45]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6][4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7]
法本信息(300925) - 独立董事制度